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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机构保洁工作和保洁人员管理员院感知识一图看懂!

时间:2024-09-01 01:57:34 作者:小编 点击:

  pg电子平台近期,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毒株传入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已有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陆续发生院内感染事件,甚至引发聚集性疫情。

  8 月 15 日,河南省委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次专题会议,省委书记楼阳生强调,要严防院感,压实责任零容忍。医院出现交叉感染是最不应该的,发生过的错误不能再犯,走过的弯路不能再走,付过的学费不能再付。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要抓紧召开专题会议,所有医疗机构党委书记、院长参加,严明纪律、严明要求、严明指南,严格落实分区分级诊疗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门诊规范管理,发生院感要严肃问责追责!

  结合河南省疫情形势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专项排查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8 月 15 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内保洁工作和保洁人员管理的通知》,特别提出了以下要求。

  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是关系到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成效的关键点,是严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的重点环节。在目前新冠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各医疗机构要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绷疫情防控之弦,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保洁、保安及其他第三方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建立后勤服务科学管理架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标准,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协调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强化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对保洁等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和质量评价,建立一支高质量的保洁人员队伍,全面提升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质量。医疗机构将保洁工作交由第三方管理时,应加强与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专业支持和培训,共同做好保洁人员管理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国卫办医函〔2021〕16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80 号)、《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2009)、《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规范》(WS/T367-2012)、《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WS/T 510-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2-2020)、《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河南省团体标准《医院清洗保洁服务规范》(T/YQX 004-2020,2020.12.4 实施)、《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1〕27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健全保洁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保洁人员聘用基本条件及人员配置、岗位职责、服务规范、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等,制定分区域、分专业、分科室、分岗位的保洁人员工作手册。

  针对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科病房、重症医学科、手术部(室)、介入手术室、产房、急诊科、血液净化(透析)室、内镜诊疗部(室)、口腔科等高风险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岗位流程和工作手册,以图文可视化形式呈现,做到“SOP流程可视化、颜色分区可视化、区域定位可视化、手卫生流程可视化、荧光标记引导可视化”,做到简单明了、步骤清晰、容易掌握、操作性强、实用性强。要根据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保洁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保洁人员在应急事件处置中与医务人员衔接顺畅,更好地融入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效果。医疗机构环境分区指引及保洁人员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 1-4。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机构功能定位,建立保洁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及考核机制。制定不同科室(部门)保洁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细化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将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纳入保洁人员培训中,强化“人人都是感染防控实践者”的意识,提升保洁人员专业素质。保洁人员应明确并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清洁与消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医疗机构要在保洁人员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对预检分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及病区、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CT检查室、肺功能检查室内镜诊疗部(室)、手术部(室)、产房、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透析)室、医学检验科等高风险科室(部门)的保洁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强化培训,可以采用视频教学、图文教学、现场演示、反复讲解、个别指导等方式,使保洁人员熟练掌握清洁消毒技能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保洁人员在岗期间培训应每年不少于 60 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规范、操作技能、安全管理、应急逃生、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控等知识。新入职保洁人员应经过岗前系统培训,岗前培训不应少于 24 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建立培训效果检查评价考核机制和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批次培训的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人、考核结果,适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确保培训的实际效果。

  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后勤管理部门牵头,护理部门、保洁人员管理部门(第三方)、感染防控专/兼职人员、临床科室(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质量控制小组,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方法推荐方案》,建立保洁质量考评标准及细则。

  医疗机构要将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工作情况纳入后勤管理部门、保洁人员管理部门(第三方)、感染防控小组日常督导内容,通过荧光标记检查、环境卫生采样等方式,辅以作业过程拍照、摄像等现场监控手段,采取日查、周查、月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保洁人员的工作内容、程序及质量进行督导和检查,评估保洁效果。感染防控小组应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质量分析会议,针对质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整改效果,建立质量评价结果与科室、保洁人员管理部门(第三方)收入挂钩机制,督促、引导科室(部门)、后勤部门、保洁人员管理部门(第三方)重视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医疗机构可探索建立保洁人员奖惩机制,结合质控评价结果、满意度等结果给予保洁人员精神、物质奖励,形成良性竞争,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各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医疗机构内环境物体表面、保洁人员手消毒效果进行微生物采样检测,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部门可增加采样频次。新冠病毒阳性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后,对其转运前所在医疗机构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并通过采样检测确保消毒到位。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保洁人员管理纳入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各医疗机构要压实后勤部门管理及防控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管理;要督促保洁人员管理部门(第三方)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管理与健康监测,确保医疗机构不再因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问题导致疫情传播和人员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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