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你想在邻县荒山私自开荒和盖棚搞养殖”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荒。如您想开荒从事养殖业生产,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pg电子平台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向当地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