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城阳政务网反应关于青特地铁花屿城诸多配套设施未落实等事宜,具体如下:
我是青特地铁花屿城北区61号楼业主,小区自2022年10月份交付后,至今有诸多问题未对业主给予解决,也未给予正式明确答复,现就具体问题叙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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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在购买合同时,合同中明确,购房名称为“青特地铁花屿城”,但实际小区南门为“花屿城”字样,小区北门至今没有名字,期间沟通物业若干次,物业答复为小区名字为“花屿城”,而非合同约定小区名称,已构成违约。
2、小区内规划健身房、老年活动中心,物业以各种理由搪塞,一直未配置到位。
4、合同中规定小区内设置物业办公室,物业明确答复8月底人员到位,但至今无人常驻。
5、物业于2023年8月份协调业主同意在小区东南角增设电动车棚,但至今物业无动作,也未明确车棚具体完成时间。
就上述问题,青特地铁花屿城北区业主诉求如下: 1、根据合同要求,完善小区北门、南门“青特地铁花屿城”名称字样,并书面答复我方具体完成时间。 2、完善小区内规划健身房、老年活动中心,单元门上玻璃挡板,电动车棚。并书面答复我方具体完成时间。 3、我方业主将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考勤拍照。要求物业单位完善北区物业办公室,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只对北区服务,不得去南区。若一月考勤未满21天,我方要求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更换。要求物业单位对上述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明确具体完成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 4、要求青特置业、小区物业公司将北门铁皮拆除,并书面答复我方具体完成时间。 ???因上述问题,我方已沟通洽谈物业多次,但仍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