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为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现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汇编的《新冠肺炎防控系列技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控责任。当前复工复学复产,人员流动日益增多,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析研判,依法科学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精准防控。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划小防控单元,对辖区和行业制定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和复工复学复产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复产。
三是要加强培训督导,促进工作成效。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地各行业各机构人员学习和掌握技术方案内容,培养防控队伍,以过硬的技术操作促进监管,对思想松懈、责任落实不严、工作不力导致疫情传播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防控责任,切实促进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实行街道(乡镇)干部、社区(村)干部、医护人员“三包一”管控机制,落实落细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管控和健康监测工作。
(二)加强排查管控。联防联控部门通力协作,细致排查五类人员:来自疫情较重地区人员、近期有过外地旅居史的人员、有与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发热病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时上报,纳入辖区健康管理。
(三)加强出入口管理。在小区(楼院)、村庄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实行“一区一码”扫码通行,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外地返回人员必须在当日24时前到居委会(村委会)报道,纳入辖区健康管理,凭健康申报证明并扫描二维码正常出入;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可以扫码正常出入;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人员、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人员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
1.组织动员。社区(村)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村)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地毯式排查、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院(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当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发布本地及本社区(村)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环境卫生治理。社区(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5.物资准备。社区(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居民物资保障,鼓励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超市延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扎堆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6.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干部、社区(村)医生、志愿者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配合流调队伍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调,确保将每一个接触者排查彻底,由各县(市、区)设置隔离场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7.消毒。社区(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8.疫区封锁。社区(村)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要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出入,严防人群聚集。
9.保持家庭、楼内空气流通。勤开窗通风,保持居室清洁,尽可能避免到空气不流通、封闭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尽量减少家庭聚会。
10.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打肥皂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11.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村)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一)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检测点设置。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检测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消杀,做到密闭运输。
(三)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员工健康监测。在单位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实行“一区一码”扫码通行,对进入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外地返回员工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无健康申报证明的员工(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可以上岗;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员工、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员工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五)健康宣教。对复工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疫情防护海报,利用显示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1.勤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2.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1.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一般生活垃圾可按原方式进行收运、处置;废弃口罩等垃圾要投放到专用垃圾箱,实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消杀处置。
2.清洁消毒。垃圾转运车和垃圾筒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3.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干咳、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引导人员及时到当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出现有疑似或者确诊病例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3.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外地返回员工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员工(Ⅲ类县区除外),企业对其进行健康评估,企业做出防控承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员工、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员工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4.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对进入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划定外来车辆停车位,并对外来车辆进行消毒。
5.工作场所清洁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定时消毒。操作岗位允许佩戴手套的,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6.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辅以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厂房,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采用全新风模式时关闭回风系统。
7.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8.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流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9.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10.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检测点,对进出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划定外来车辆停车位,并对外来车辆进行消毒。
11.井工矿防控管理。按照采矿、掘进等不同工序作业特点,采取错时上下班制,合理分流,有效避免人员集中出入井。
分时段、分批次乘坐罐笼、人车、架空乘人装置和无轨胶轮车等运输工具,罐笼、人车和无轨胶轮车设定乘坐人数上限并分散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加大间距。
缩短班前会时间,会议室保证通风良好,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增大座位间隔。
采矿过程中如打眼、支护、瓦斯抽采等作业应当避免人员聚集,工作面回风侧应当尽量减少作业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
在安全允许的条件下,使用有效的消毒剂(禁止使用酒精)每天定时对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巷道路面、硐室和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井下作业前应当对频繁接触的设备设施和劳动工具等进行消毒。出井口设置洗手池,配备必要的洗消用品。人员出井交还的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应当消毒后再归还。
更衣洗澡分时段、分批次进行,应当使用淋浴,洗澡时增加与其他人距离,洗澡更衣后尽快离开。
12.露天矿防控管理。穿孔、装载、运输作业优先使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带空调驾驶室的设备,司机换岗时应当对驾驶室进行消毒处理。车辆进出时,门卫室值班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13.其他矿山开采防控管理。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当定时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允许佩戴手套操作的岗位,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14.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15.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不得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16.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17.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18.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19.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20.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21.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应当优先选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换滤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换滤芯,使用过程中应当有效防止因喷雾、水幕、湿式作业淋湿滤芯而降低防护性能。
22.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23.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24.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有人员出现干咳、发热等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引导人员及时就近就医。
25.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
26.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超市等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备案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组织员工返岗。提前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外地返回员工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员工(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方可上岗;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员工、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员工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三)返岗人员培训。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场内保洁清理。营业前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清理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
(五)防控物资配备。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六)掌握应急措施。设置应急隔离区,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和附近发热门诊,人员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进行暂时隔离,并引导及时就医。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检测点,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
(二)加强室内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三)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四)缩短顾客等候时间。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五)卫生间保洁。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六)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一)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顾客必须佩戴口罩,人员交流时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后、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三)员工错时就餐。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一)设置应急区域。应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干咳、发烧等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引导人员及时就近就医。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可疑或疑似病例应对。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
1.制定本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预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等,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4.所有外地返回的教职员工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教职员工(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方可上岗;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教职员工、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教职员工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5.做好防控工作的相关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紫外线.设立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
7.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8.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9.对园区进行日常消毒。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
10.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11.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2.卫生洁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13.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儿童手卫生措施。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入园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病事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儿童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20.通过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儿童和家长开展新冠肺炎预防的宣传教育。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21.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2.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防护。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地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上学,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教职员工和学生(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或学校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方可上岗上学;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上学。
6.设立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就近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所有外地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上学,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教职员工和学生(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或学校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方可上岗上学;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上学。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5.设立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6.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7.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8.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9.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2.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3.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4.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5.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6.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19.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就近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0.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1.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
22.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3.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一)规范测量体温。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
(二)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
(三)加强新冠肺炎知识宣教。告知老年人,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
(一)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二)出现咳嗽、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年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三)急性发热,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如机构内有条件,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抽血送附近医疗机构检验)。
(四)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就诊。
(二)出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配合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进行排查;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
(三)对从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组织制定应急方案。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福利院中的工作人员和儿童实行晨检和晚检,并做好登记,体温异常者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教。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不可聚集性学习),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儿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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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所有人员进入福利院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减少后勤采购人员等物资采购频次,尽量采取送货上门等方式。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配备相关药物、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六)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七)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充分利用福利院内空间,合理控制居住房间、活动室、盥洗室、洗浴间、游戏区、图书阅览区、办公区等区域内护理人员和儿童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一)通风换气。每日开窗2-3次,每次时间30分钟,同时注意保暖,避免室温改变引起儿童着凉感冒。
1.每天定期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日常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
2.呕吐物处理。当发现呕吐物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液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 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纺织品的清洁消毒。保持衣服、被褥、床单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清洁消毒。对福利院内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更衣室、洗浴室)的卫生洁具每日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待用。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错峰用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1.加强手卫生。护理人员在岗期间要勤洗手,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吃东西前、上厕所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玩具前后、玩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咳嗽和打喷嚏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护理人员、儿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及时组织护送就医。
2.加强健康监测。护理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福利院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3.加强室外环境整治。加强对院内公共区域清扫力度,彻底清除院内以及角落散落的堆积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的清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消毒。
1.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送至定点医院就诊。
2.出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配合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
3.对从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
(一)建立工作人员和服刑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天对进入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二)有班车的单位,应当设专人在上班车前对上车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单位,并立即指导及时就医。
(三)采取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探视,严格限制狱警和工作人员的进出,限制监狱内人员流动,生活必需品可以采用送货上门的方式。新入监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监。
(四)防控物资储备。根据监狱情况,预估并配备各类防疫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五)配合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追踪管理。
(六)加强防控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狱警和服刑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七)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到疫情影响人员及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在严峻疫情下的焦虑恐惧情绪。
(八)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工作人员或服刑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一)通风换气。加强监管区和行政办公区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气温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首选开窗自然通风。每天早中晚开窗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至少30分钟。应当采取错峰放风和休息,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
(三)清洁与消毒。做好监管区和行政办公区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加强场所、餐(饮)具定期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或采用消毒湿巾擦拭。配备手消毒剂。
1.物表清洁消毒。保持地面的整洁卫生。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发现呕吐物时,应当立即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2.空调通风系统。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
(1)卫生间应当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3)为防止空气气溶胶污染,洗手盆、淋浴等排水管道要勤冲洗,确保∪型管道和下水道的水封隔离效果。
(4)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马桶按键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1)保持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处于多人聚集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尽量减少集体活动,控制集体活动时间,集体活动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
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可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四)垃圾处理。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增加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频次。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1.干警、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2.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4.注意身体状况。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手肘部位遮蔽口鼻,避免喷向其他服刑人员,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3.服刑人员放风或休息时应当佩戴口罩,减少与其他服刑人员直接接触,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4.服刑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干警汇报,并在干警监护下就医排查。
1.症状筛查。尽快组织开展针对全体服刑人员、干警的症状筛查,发现有发热(腋温高于37.3℃)、咳嗽、气促等症状之一者,登记异常症状者名单。对异常症状的干警和服刑人员进行CT检查,有肺部磨玻璃样变化或斑片样变化的,进行临床诊断和实验室病原学诊断。
2.疏散服刑人员。将密切接触者尽快分流到其他羁押场所,阻断传染途径,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切实落实隔离要求。加强对流转人员的症状监测,异常者转回本部监狱。
3.建立病人区、隔离区、隔离观察区和一般区域。配发一次性口罩,加强防护。
(1)加强调通风、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接触,加强日常消毒。
(2)在监区现有水龙头旁边配发肥皂或洗手液,增加洗手效果。如果实在无法洗手,可用75%酒精擦拭双手。
(3)对病人曾经居住过的场所需进行终末消毒,由专业人员负责监狱终末消毒。
(1)症状筛查:对接触确诊病例的干警和服刑人员进行症状筛查,有发热(腋温高于37.3℃)、咳嗽、气促等症状之一者,登记异常症状者名单。
(2)CT筛查和病原学监测:对异常症状的干警和服刑人员进行CT检查,有肺部磨玻璃样变化或斑片样变化的,进行临床诊断和实验室病原学诊断。
(3)疑似病例、异常症状者(发热、咳嗽、气促之一者)隔离观察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区进行医学观察。
3.不具备隔离、诊疗条件的监狱,应当及时将重症病例(确诊和疑似病例)转入重症定点救治医院,普通新冠肺炎病人(确诊和疑似病例)转入定点收治医院,并加强就诊期间监管。
4.终末消毒。对病人曾经居住过的场所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专业人员负责监狱终末消毒。
1.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外地返回员工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员工(Ⅲ类县区除外),宾馆饭店组织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单位做出防控承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员工、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员工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4、员工在为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口罩,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5.在宾馆饭店入口处设立检测点,宾客进入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宾客,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6.宾客办理入住手续时应询问其近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对来自或经停湖北的宾客要予以重点关注,为其安排单独区域,减少与其他宾客接触机会。
1.餐厅、房间勤开窗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
2.在宾馆饭店大厅、电梯、走廊等位置醒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放置口罩回收垃圾箱,张贴标识。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3.在前台和餐厅采取分流措施,合理控制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4.减少培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宾馆饭店内健身、美容美发、娱乐等场所不得开放。
6.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桌座椅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7.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与他人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
8.餐厅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有效消毒措施。食物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分开存放,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9.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采购、使用需现场宰杀的活禽畜动物。
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地面、墙壁、电梯内厢和按钮,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采用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浸泡,作用时间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采用有效氯250mg/L的消毒液浸泡15〜30分钟,然后清洗,也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15分钟。
客房内卫生间每日消毒1次,客人退房后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便池及周边采用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卫生间内门把手、水龙头等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清洁工具定人定位使用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旅游景区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全面统筹疫情防控与景区有序开放。
3.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和督导工作,并建立消毒、督导台账。
1.景区开放前,通过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组织员工疫情防控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须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外地返回员工凭健康申报证明办理上岗;对无健康申报证明的员工(Ⅲ类县区除外)实施居家留观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方可上岗;来自湖北省或途中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员工、到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返焦的员工均由县(市、区)统一实施集中隔离14天后且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3.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
1.加强景区开放准备工作,重点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开展体检式检查和消毒,确保安全。
2.景区入口设置检测点,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测温仪器对游客测量体温,游客均要佩戴口罩。
5.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游客中心存放酒精。
6.为游客免费提供的拐杖、轮椅、雨伞、公用设施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
7.实行预约、错峰、分区游览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8.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规定、防护常识和注意事项。
9.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10.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11.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12.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13.加强与属地的卫生健康、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恶意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及时报警处置。
1.景区的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两次。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2.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
1.景区内的餐厅(茶室)、住宿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
2.景区住宿实行可控有序开放,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3.住宿酒店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酒店内游泳池、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
4.酒店禁止聚餐,餐厅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5、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厨师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洗手和消毒,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7.严禁餐厅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有效消毒措施。冰箱食品必须生熟分开,生冷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8.冷菜间有过滤水,过滤器芯须注明更换日期和下次更换日期;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
(一)做好物资保障。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为客运站、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配备消毒剂、手持体温检测仪。
(二)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客运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乘客信息登记。交通运输经营者应当通过购票环节申报和网上购票申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汽车客运站入口设置检测点,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劝导乘客及时就医。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6.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汽车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2.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4.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