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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4-08-22 09:36:39 作者:小编 点击:

  pg电子平台2020-2021年秋冬季延安市发生了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污染天气,在2021年1-8月期间,多次受到区域性颗粒物传输污染,且臭氧污染日益严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显著增加,因此,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确保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0-2021年秋冬季,延安市环境综合指数为4.33,同比变差了0.7%,优良天数为155天,同比减少9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同比增加6天,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有所变差。同时,对污染问题巡查发现,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146处,其中扬尘污染问题94处,占比64.4%,燃杂燃非污染问题30处,占比20.5%,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7处,占比4.8%,其他污染问题15处,占比10.3%。

  (一)颗粒物污染过程是造成优良天数损失的重要原因。2020-2021年秋冬季延安市城区共损失优良天数27天,其中PM10污染18天,占秋冬季污染天数的66.7%;PM2.5污染9天,占秋冬季污染天数的33.3%,这些损失的优良天中90%以上是因为区域性沙尘传输以及“高湿静稳”天气下的PM2.5污染造成的。

  (二)扬尘污染、燃杂燃非污染管控工作有待加强。根据污染源巡查发现,扬尘污染、燃杂燃非污染问题占全部已排查问题的84.9%,为秋冬季最常见的污染问题。扬尘问题基数大,其中工地扬尘尤为突出,部分施工工地未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施工;部分施工工地冬季停工前,施工区域未做好防风抑尘工作,造成扬尘污染问题;燃杂燃非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城乡结合部、山体居民及部分个体商户燃杂燃非、散煤燃烧现象较为突出。

  (三)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和管控力度仍需强化。对于已经通报的大气污染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加大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力度,坚决彻底完成污染源整改工作。

  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落实减污降碳为总体要求,严格对标2021年省上下达考核目标,综合施策,减少重污染天气,坚决降低PM2.5污染浓度,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确保我市秋冬季污染攻坚行动高质量完成。

  实施范围为延安市主城区及13个县(市、区)、管委会,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一)强化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市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整治,实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动态清零。所有建筑、市政、水务、园林、道路、交通等工程施工工地在扬尘作业场所和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延安市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联网。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标准化管控。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扩大机械吸尘式清扫保洁面积,从源头上防治道路扬尘。三是加强堆场扬尘规范化管控。全面清理拆迁工地和城乡结合部渣土及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及时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各类堆场企业及时对厂区物料堆场进行全面覆盖,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

  (二)强化面源综合治理。一是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力度。秋冬季期间,科学规划节假日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划定禁限放时间与空间。优化禁燃禁放区域,加强烟花爆竹制造、销售管理工作,重点区域内不得制造和销售烟花爆竹。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提高禁燃禁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持续加大燃煤质量检测力度。坚持以城镇建成区山体、沟道居民居住点为重点,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控责任,规范城区及县(市、区)指定煤种使用,防止劣质煤种流入。三是持续加强燃杂燃非管控力度。加强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燃杂燃非、秸秆燃烧、垃圾焚烧等问题巡检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国控站点监测数据产生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一是深入推进城区主辅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加强城区易堵路段和早晚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力度,结合道路实况科学调整红绿灯通行时间,严厉查处主干道两侧违停乱停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二是深入推进尾气超标车辆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城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域,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靠尾气遥感检测数据共享机制,严厉查处尾气超标违法行为,增强依法严管的震慑力。三是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工作。以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物料堆场、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提高秋冬季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率,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严格落实非道路机械管控要求,严禁在中心城区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机械,坚决清理;对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强化其他污染源综合治理。一是加快城区锅炉综合整治,积极稳妥推进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加大燃煤锅炉的巡检整治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继续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二是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污染治理不规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达标方能恢复生产。三是加快渣土运输综合整治,城区所有施工工地、砖瓦窑、商砼站、物料堆场等企业厂区出口要安装洗车台,场地内渣土或物料运输车辆要严格落实驶出场地车身清洗和苫盖等措施。

  (五)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依托第三方机构全面完善延安市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能力。二是加快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大气污染源排放两张清单动态更新。三是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依托“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加强秋冬季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提前发布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警和应急管控措施。

  (一)提升精准治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分析“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树立底线思维,分解目标任务,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快推进采暖季中心城区及周边颗粒物源解析,用好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车等先进监测装备,精准识别污染源。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的会商机制,根据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结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要任务,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涉VOCs产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约谈问责。要加强统筹调度,定期通报攻坚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履职不到位或督导不力的,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实施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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